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汉阳区图书馆读者借阅须知

  • 发布时间:2018-11-19 00:14:0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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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作者:武汉市汉阳区图书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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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阅读次数:6345次


一、本馆图书实行开架借阅,读者须持本馆读者证,方可进室借阅。

二、读者遵守相关公共场所文明公约,不准穿背心、拖鞋入借阅室;不准在室内大声喧哗,不准将食品饮料带入室内;不能乱扔纸屑和废弃物,不得随地吐痰,保持室内安静、整洁。

三、读者在挑选图书时,如不合意,勿须自行上架,请放到指定地点。如需外借,按有关规定办理外借手续。

四、读者凭借书证每次借阅文献资料10册,借阅期限为30天。所借图书到期如有再借阅需求可续借1次,期限为30天(此手续读者既可直接到本馆来办理,也可拨打电话84682806,电话续借)。

五、读者应爱护文献资料,读者毁损、遗失所借图书,可以以相同版本的新书赔偿。如无法归还原版本式样图书的,应当按图书价格的5至20倍交纳赔偿金(依据《湖北省公共图书馆条例》第二十二条执行)。